慶祝建國100年暨高雄縣市合併大專校院三對三籃球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籃球運動風氣,提高籃球運動水準,促進校際學生特舉辦此錦標賽。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楠梓體育會、立法委員黃昭順國會辦公室。
三、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大學。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國立海洋科技大學
五、日 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21日(六)。
六、比賽地點:國立高雄大學 洪四川 運動中心。
七、參加單位:大高雄市所有大專校院以學校為單位,不限制參賽隊伍多寡,但
參賽隊伍須於5月21日當天08:00-08:30至檢錄組完成報到。
八、參加資格:(一)凡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的學生可代表其就讀學校參加比賽。
(請參加學生攜帶學生證)
(二)凡參加99年度大專盃籃球聯賽:公開組一、二級球員不得報名參賽。
九、比賽分組:(一)男生組 (二)女生組。
(每隊可報名四人,每人限報名1隊,如有跨對或冒名頂替者以棄權論)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15日17:00截止。5月16日由大會抽籤分組。賽程分組當日
公佈在高雄大學及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
(二)報名方式:請至高雄大學體育室網站網址:http://pe.nuk.edu.tw/及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網站 網址:http://www.kcg-basketball.org.tw/直接上網登錄報名即可。或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資料列印後郵寄或傳真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電話:07-5919380傳真:07-59179057電子郵件:
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或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電話:07-2361137傳真:07-2353367。報名表格式請參考(附件一)。
十一、比賽制度:報名隊數男女共計200隊,額滿為止。
十二、比賽規則:採比賽時間10分鐘先得分15分制(如附件二)。
十三、獎 勵:(一)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 (二)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金如下:
第一名禮券6,000元 第二名禮券4,000元 第三名禮券3,000元
第四名禮券2,500元 五至八名禮卷各1,500元。
(三)參賽隊伍限200隊,額滿為止。
十四、申 訴:本比賽以裁判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申訴。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修正亦同。